1.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20mm。
2. 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10mm。
3.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 5%。
4.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充压(15.0MPa)系统,应为 20.7±1.0MPa(表压)。
2) 二级充压(20.0MPa)系统,应为 27.6±1.4MPa(表压)。
5.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 2.5MPa 时,应为 5.0±0.25MPa(表压)。
2)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 4.2MPa,最大充装量为 950kg/m³时,应为 7.0±0.35MPa(表压);最大充装量为 1120kg/m³时,应为 8.4±0.42MPa(表压)。
3)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 5.6MPa 时,应为 10.0±0.50MPa(表压)。
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高压系统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 19MPa±0.95MPa。
2)低压系统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 2.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 2.38MPa±0.12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