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由于江苏站第三批次鉴定通告发布后咨询较多,为方便考生更快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咨询较多的事项汇总公告如下:
一、报名照片要求
在审核资料中,发现部分考生的登记照存在问题,现将登记照要求再次进行明确。
1、照片须为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或PNG格式,文件大于或等于30K,大于或等于 300*420像素,满足条件的照片才能正常报名,否则无法完成报名。严禁将照片放大后使用。
2、证件照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由于准考证及资格证书将使用该相片,请按标准证件照要求上传相片
3、个人照片请按标准证件照要求进行拍摄,特别提示:
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
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
头发染色如有反光情况不能上传。
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
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二、鉴定费用
1、收费标准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收费许可:32002050501,苏价费【2008】224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初级理论鉴定或补考理论收费30元/人,初级实操技能鉴定140元/人;中级理论鉴定或补考理论收费40元/人,中级实操补考技能鉴定180元/人。
2、缴费注意事项
由于缴费系统对接和考务编排需要,原通告缴费截至时间有所调整:
(1)缴费方式调整,由原先线下缴费修改为线上缴费,考生访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进入缴费模块,查看考试费用,点击“在线支付”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目前线上缴费支持支付宝和微信)。所有通过审核考生请于7月1日17时前完成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鉴定。
(2)历史遗留考生报名信息错误需要更改的请于7月1日17时前联系鉴定站完成更改,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考生需在7月1日(含)前完成缴费,缴费系统会自动生成个人缴费发票。如不及时缴费,会影响本次考试报考资格。
(4)考生收到短信后,进行缴费操作如视频所示。(附件1)
(5)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等待系统确认批次,考生将收到缴费短信通知,正确缴费后,待考场编排完毕,考生收到预选短信通知,届时考生自主选择鉴定日期(本批次开始,实操鉴定及其补考人员也可进行网上预约),整个报名流程结束,按时按要求前往鉴定站进行鉴定即可。
三、关于补考及迁移考生。
1、应报考系统要求,本批次报名审核通过参考考生,如符合补考条件将参加间隔下一批次的鉴定(例:第一批次参加鉴定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因系统成绩结算原因,无法在紧接一批次申报补考,将在第三批次或之后批次申报补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行业指导中心考核批次的发布,做好准备)。
符合补考要求考生在一体化系统内能查询到个人信息,如技能通过,需理论补考可按系统要求正常预约;2021年第三批次考生,如理论通过,需技能补考,因系统改版前无法进行技能补考预约,江苏站采用初级技能补考采取线上虚拟仿真系统方式,中级技能补考采用线下(西考区)现场问答或动手操作方式,具体安排表如(附件2、附件3)所示。
2、2022年第一、第二批次申请延期和第二批次因疫情暂停未参加鉴定的考生,全部迁移至本批次(2022年第三批次计划),请涉及到的考生做好鉴定准备。
补考说明: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间隔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若双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本次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请提前30分钟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本次鉴定通告的《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因审核量较大,结合报名实际情况,本批次报名资质审核将执行仅驳回修改一次审核机制,若二次审核不通过,考生排考顺序会自动排至报名总人数末位。
2、因疫情封控等客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参考的考生,须至少提前1天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提交鉴定站,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参考不可进行延期申请。
3、为节省检录时间,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等候检录,提前准备好个人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备查。无核酸证明或核酸证明超过48小时、体温高于37.3度、去过疫情高风险区域、超过检录时间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不能办理考试延期。
4、参加鉴定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鉴定结束后立即离场。
5、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6、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变化,本批次鉴定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6月22日
内容来源: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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