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鉴定工作安排,我站计划于9月16日至18日对2019年积压(理论已考未考实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时间安排(详见名单)
请所有考生根据名单内公布的时间按时到达鉴定站参加检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缺考。
1、2022年8月份中级实操考试未合格的积压考生不在本次考试范围内,具体考试日期详见消防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通知公告】栏河南站发布的相关鉴定公告。
2、所有补考考生仅有一次补考机会,请提前安排好行程,按时完成缴费并到达鉴定站参加考试,无故未到者视为缺考,后期不再安排补考。
二、消防设施操作员补考费用
初级理论20元、初级实操95元;
中级理论30元、中级实操135元。
请名单内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附件3缴费流程于9月16日前完成补考缴费,到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后期不再安排补考;缴费成功视为参加本批次考试将无法办理退费,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本次补考收费是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289号)精神,按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了我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29。
三、考核方式
初级实操全为电脑线上考试;中级理论为电脑线上考试。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虚拟线上仿真实操考核等方式(★:初级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全部采用虚拟仿真在线实操考核,考生可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官网【考试服务】板块下载操作指导视频进行学习、训练)。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即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入郑政策,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及入郑报备(通过支付宝上豫事办进行报备并截图),根据附件内考试时间,提前安排好行程,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鉴定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河南鉴定站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名门社区,考生可拨打郑州市金水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89926150或关注“健康郑州”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入郑政策。进入鉴定站的全体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7天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入郑报备截图及缴费成功截图照片方可进入。全体考生经测温、消杀,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现场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鉴定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鉴定:
1、健康码非绿码、及未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考生需对承诺事项、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入郑报备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鉴定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说明
1、由于疫情管控无法按时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请提前三天联系鉴定站,提供相应资料(附件4),并将申请缓考的相应资料发至鉴定站工作人员邮箱:793168625@qq.com。鉴定站会根据材料证真实性上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缓考,其它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一律视为缺考。(★温馨提示:请设置邮箱主题标题格式:疫情期间缓考申请+姓名+考试时间)。
2、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音视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随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疫情特殊时期,鉴定站每场考试结束对设备进行消毒,请进入鉴定站的所有考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包括卫生间),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4、考生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期间的各项纪律,尊重现场考评及工作人员;如考生对考评过程有异议,可在现场寻求巡考人员帮助解决。
5、河南鉴定站将根据河南省及郑州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实时调整鉴定考试,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通知通告】板块河南鉴定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鉴定地址及咨询方式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院内(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原河南省消防总队院内)。
工作日期间联系电话:0371-65715119
内容来源: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消防行】平台主要包含《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和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和二级),以及《消防员》的网课。其中《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网课包含:理论课程题库、实操课程题库、3D虚拟仿真操作、直播课堂等。电脑端、微信端、手机APP端、小程序等均可登录学习。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http://www.xfx119.com或关注【消防行】微信公众号xfx-119浏览!
愿“登录消防行,考证练技能” 的【消防行】这一平台成为您依恋不舍、关注不忘、常用不弃的好帮手、好助手、好援手!
如果您有关于【消防行】平台课程的任何疑问,欢迎致电:15614100238(微信同号)、13331387656(微信同号)、15631166626(微信同号)或加老师微信。
看完了请分享给您的朋友,
让关注消防的人都知道哦!
消防行 伴你行
微信号:xfx-119
微博
抖音
QQ交流群
微信客服
1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取消郜某考试成绩和取证资格的公告
2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4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5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6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7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贺某等7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