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有内蒙古、河南、河北、湖南、山西、宁夏、四川、青海、福建、辽宁、新疆、湖北、黑龙江、西藏13地发布2022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安排,对补考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补考成绩发布时间、不参加补考可退费,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等内容详细介绍:
2022年消防补考时间安排
3月25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不参加补考报考人员网上操作流程
(一)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本次补考的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放弃补考,关于退费、成绩有效期
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及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事宜。确认参加补考人员
确定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补考成绩管理
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补考成绩发布时间
黑龙江、西藏两地消防补考安排通告中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成绩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底前。以下是新增省市补考安排通告内容👇
各地公告
01河南省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补考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本次补考范围是2022年度以上5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
(二)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三)已报名缴费并决定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原文链接: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dd228503a37f48299fb5cdbb2a4e7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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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河北省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二、补考工作安排(一)补考人员的确定。补考人员为 2022 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 2 月 11 日至 2 月 16 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 1
原文链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5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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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湖南
二、补考人员确定及补考成绩管理
(一)补考人员确定:上述两项考试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全部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确认完成后将统一安排退费,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其他事项
上述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均为考前四天,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
原文链接:
http://rsks.hunanpea.com/Article/134b1baa-7282-45e6-95ec-b49e8a3c904c/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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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山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仅截取一建考试,其他考试见官网
一、 补考时间及考场安排
上述5项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太原市,其余4项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
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参考要求见准考证。
二、补考确认安排
(一)不参加补考人员确认。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但确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 2月11日至2月16日期间,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网上报名”,登录后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待补考确认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无须再次申请,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
(二)参加补考人员安排。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且确定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三、补考工作计划
(一) 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3月21日至3月26日;
成绩查询:6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常见问题
考生忘记“用户名”或“登录密码”无法自行找回的,可在报名期间,按照附件2的要求,申请找回。
(二)资格审核、票据领取、证书发放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考试,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自行打印;证书发放采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证书发放”,办理证书邮寄。
(三)其他考试事项
其他考试事项及要求仍按《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省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办理。
五、咨询服务
网上报名:0351-7330283
成绩管理:0351-7339662
考试缴费:0351-7330067
票据领取:0351-7330067
附件:
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
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8日
官方原文及附件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2/202302/t20230209_7949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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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宁夏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0日-3月26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参加本次补考的人员范围是宁夏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时间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本次补考的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确认完成后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不参加补考人员需按期完成网上确认。
此通告发布前,已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申请并办理了上述2项考试退费的人员,不再安排参加此次补考,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原文链接:
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302/t20230207_4952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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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四川
一、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补考考点设在暂停考区所在城市,补考人员为已在暂停考区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
二、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乐山考区补考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3月25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0日至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46-D70B4C080AF4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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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青海
准考证打印时间
青海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6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均为考前四天,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原文链接: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4af7d0f021aab5725fa2b85ab1110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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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福建
现将福建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福州和省直考区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考人员
补考人员为福州和省直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原文链接:http://www.fjpta.com/portal/news/kL1gDc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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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青海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丹东市、锦州市、朝阳市)补考工作于2023年3月25、26日举行。
准考证打印时间:
请参考人员于3月17日至3月26日,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原文链接:
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4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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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疆
现将我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补考工作相关要求
(一)补考人员确定。补考人员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参加补考考试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考试。
(二)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三、不参加补考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考试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 年度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如下:“您已成功确认不参加考试,请按原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后续事项”。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原文链接:
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8e34a120bae85627a524648eaadd4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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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北
现将湖北省补考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请参加补考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022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补考),补考时间:2023年3月25日、26日;涉及范围:原报名地为武汉市考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的考生。
原文链接: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2/002002/20230208/a7f01d60-a054-422b-a6d9-c292c67123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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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黑龙江
考点设置:
(一)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在原考区设置考点。
(二)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期开考地区中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补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
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1日-3月23日。
成绩查询: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成绩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底前。
原文链接:http://www.hljrsks.org.cn/hljrsks/ks11/view.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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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西藏
一消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1日-24日;
一消考试(补考)成绩发布时间:
6月底前;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原文链接: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302/t20230208_340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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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各省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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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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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6 广西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名额的公告
8 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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