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3年11月批次实际参与考试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增人员
本月共计续增1348人,具体分类如下:
历史积压考生
1.理论单项补考考生124人。
2.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线上)117人。
3.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线下)322人。
4.中级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向(线上)692人。
5.中级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向(线下)93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名指导
具体报名事宜请查看附件2。
三、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58号)文件标准收取鉴定费。初级190元/人,补考190元/人;中级220元/人,补考220元/人。
(二)缴费开票。需缴费的考生首先会收到发票信息采集短信,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取消短信拦截功能避免短信拦截,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错票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供开票资料的,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且不可重新开具。其后考生会通过短信收到20位缴款码,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搜索进入“山东非税统缴平台”,输入20位缴款码,按提示完成缴费。请考生使用注册账户手机号码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并注册绑定手机号码,作为领取票据的有效途径。
缴费系统和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考生确认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缴款成功即可。考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将不再具备此次鉴定资格,需重新报名。
四、鉴定要求
(一)携带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驾驶证)。
(二)历史积压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彩色白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上传日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电子照片用来办理证书,无电子照片无法制作证书,请考生务必重视。
(三)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
(四)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请历史积压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采集日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证书将邮寄至鉴定站,需考生本人来鉴定站领取。
(五)考生如因填写个人信息、照片错误造成证书信息错误,将无法修改,以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首次报名考生请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登录考生个人账号开始考试。考试时因电脑操作不熟练或不会输入账号密码无法登录考试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有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不得将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不得录像、摄像、拍照,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九)郑重声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所有培训机构均与我站无隶属关系。凡承诺可插队,高价包通过、包拿证的宣传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鉴定安排
考试当天上午8:00,下午14:00工作人员将于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口进行检录,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未检录将禁止进入考区,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六、鉴定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电话:0531-58715266。
温馨提示:公共交通出行的考生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工研院站下车,从B、C1口出,西行400米即可抵达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考生车辆请沿道路有序停放,考场不提供食宿车位,请注意交通安全。
七、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入口:
https://xfhyjd.119.gov.cn/#/cjcx
附件:1.历史积压考生名单
2.报名指导手册
3.考生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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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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