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3年12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人数
初级考生200人,中级监控考生200人。
二、增补人员鉴定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9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三、增补流程
1.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预计11.17日前后发送),提醒考生报名成功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2.缴费流程:考生在收到缴费短信后请先选择鉴定方式(一旦选择将无法进行更改)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安排且无法办理退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如需考试请重新预约排队。
3.考试时间: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1-2天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四、其他说明
具体考试要求请详细查看《吉林站2023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预约时间参加鉴定,鉴定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考生如因不可抗拒性因素无法参加鉴定,须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附相关证明提交鉴定站,且只有一次延期鉴定机会,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参考不可进行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发送至邮箱:jlxfjdz@163.com,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经鉴定站向上级部门申报确认符合延期条件的,方可延期(如未得到准确答复,须按时参加鉴定)。延期申请请见附件1。
(三)为节省检录时间,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等候检录,超过检录时间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不能办理考试延期。
(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考生须牢记个人账号和登录密码,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半小时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吉林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吉林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考生成绩在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
国家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鉴定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025-52198276或通知短信。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988号(会展大街与昆山路交汇东北角,“圣心体检”对面院内,请考生进院后按下图所示箭头方向从东侧鉴定站入口处进入)。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774302094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延期申请表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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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