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如在“财政电子票夹--我的缴款书”内未查询到缴款码的考生请在附件2内查询。
2.根据查询到的缴款码进行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3.发票开具:凭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考生在缴费前可选择考核模式。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0点,考生报名系统的缴费状态在12月10日同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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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公告
2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3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4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于某等三十三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5 广西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7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2019年积压考生开展鉴定工作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