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4年4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人数
本批次共计续增中级440人。
二、增补流程
1、缴费时间:3月25日—3月27日17时;
2、打印准考证:3月29日起;
3、考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提醒考生报名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2、缴费信息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点击链接即可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考生可在考试缴费阶段自行选择考试形式,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考试形式不可更改,请各位考生多加注意。
3、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重点提醒:消防设施操作员申报条件自2024年3月15日起有所调整,申报条件中学历要求仍为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3月21日
微博
抖音
QQ交流群
微信客服
1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