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本年度7月份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次鉴定考试计划鉴定初级设施监控操作方向460人,中级设施监控操作方向440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的人员;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含)以上人员;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要求
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
三、报名方式
(一)预约报名:预约报名成功后,以鉴定考务一体化平台短信通知为准。纳入7月份鉴定考试的新报名考生请于6月4日—6月15日及时关注官网报名审核状态和短信通知提醒,完成考核时间选择和准考证打印等考前准备工作。
(二)补考报名:需在6月1日8时—6月3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1次补考。
四、缴费要求
(一)收费标准
初级160元/人次(理论考核30元/人次,技能考核130元/人次);
中级220元/人次(理论考核30元/人次,技能考核190元/人次)。
注:根据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的收费批复,黑龙江省鉴定站自2024年3月1起,对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和细则见2024年2月22日公告:《关于黑龙江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
(二)缴费政策
1、2024年2月29日24时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试人员仍执行原免费政策。2024年3月1日0时以后报名并且审核通过的参加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人员将开始执行收费政策。
2、2024年2月29日24时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试人员,首次鉴定考试时间在2024年3月份以后,理论考试合格,技能考核未合格,符合补考报名条件,参加补考时需缴纳实操补考报名费用。
3、2023年12月1日前参加过鉴定考试,理论考试合格,技能考核未合格,符合补考报名条件人员,仍执行免费政策。
注:本站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学校代收或代缴鉴定费用。
(三)缴费方式
1、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为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并实行银行柜台汇款和网上银行缴纳两种方式。考生收到[黑龙江财政厅]缴费短信后,务必于48小时内完成考试费缴纳,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考生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费。网上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及双科缺考的考生系统会自动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再次报名。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进入考试序列前及时取消预约报名。
(四)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及技能考核方式选择时间:6月9日—6月10日。
(五)票据查验
收费票据获取及查验方法:考生缴费成功后,次日即可登录黑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111.41.51.155:7001/billcheck),根据缴款人姓名及缴款码下载、查验电子票据。
五、鉴定方式
鉴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
(一)初级考生,先进行理论机考,成绩合格后,再进行技能实操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分为线下实操考核和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两种方式。
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二)中级考生,先进行理论机考,成绩合格后,再进行技能实操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分为线下实操考核和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两种方式。
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的考生,在理论考试结束休息10分钟后进行考核,在理论考场的微机上进行必考题考核,若必考题考核合格后,需要继续在线下进行抽考题考核,线上考核不明事宜请登录报名网站【考试服务】板块查看。选择线下实操考核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注:考生网上选定实操考核方式,考试现场以网上选定方式为准,考试方式不可变更。
六、鉴定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鉴定站考试,并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半小时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二)考生须在开考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三)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四)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参考人员,考前禁止饮酒,如违反此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考生成绩在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
国家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鉴定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025-52198276或通知短信。
如不选择国家鉴定指导中心的邮寄业务,鉴定证书将先邮寄至黑龙江鉴定站。之后采取自己到鉴定站领取和委托领取的方式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防骗提示
本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鉴定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鉴定站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333号
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电话:0451-86383318 0451-86383319(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
投诉信箱:hljxfjdz2023@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提交资料说明
附件2:黑龙江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手机银行缴费指南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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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