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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7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4-05-31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现将20247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定对象及计划人数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考生1385人(预报名考生和补考报名考生),其中初级65人、中级1320。名额及考试安排的说明:按照系统设定,名额将优先安排补考报名考生。

特别注意事项:以上考生均为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将真实、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个人照片务必提交标准证件照,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若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证书信息错误,将无法修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并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1)。

特别注意事项:1.为优先满足我区对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人才需求,鉴定站当前鉴定限定考生生源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员或在宁从业人员。

2.非宁户籍、在宁从业的考生须上传PDF电子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记录单右上角带验证编号及二维码)。

3.在报考资料审核过程中,凡考生填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缺失项或者上传材料扫描件不清晰,严格执行“两次”审核驳回机制(以工作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经两次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

4.考生报名资料经审核需继续补充完善的,应尽快完善并提交审核。对逾期2个月仍未提交修改资料的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同时,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报名资料,并及时关注官网报名审核状态和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上传资料时尽量在电脑上操作,且在接收到驳回修改短信后,先修改完善资料再选择“继续提交审核”。

5.考生无需再上传承诺书扫描件,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阅读并确认电子承诺书。

(二)报名方式

1.预报名考生: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操作指南”。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可自行关注账号中的进度条)完成后续操作。

2.补考报名考生:618时至320时为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窗口,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补考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无需提交报名资料。(若考生属于正在进行的鉴定批次,需至少间隔一个批次补考报名,同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补考报名有效期限)。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在首次考试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一次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三、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

(一)鉴定时间

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个人账号查看预选结果(未进行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自动派位),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半天内完成,理论考试后10分钟继续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0:4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下午场次(15:0016:30)参加理论机考的16:4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

2.中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一天内完成,上、下午交叉进行,即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500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场次(15:0016:30)参加理论机考的,9:00参加技能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等相关准备,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

(二)鉴定方式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

2.中级考生:理论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考试可结合本人实际,在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关键技能项线上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非关键技能项线下考核)或线下现场实操考核两种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认后不可更改且仅有一次考核机会

特别注意事项:“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三)鉴定标准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四、鉴定费用

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收到缴费短信为系统固定流程,考生需进行考核方式选择操作、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五、考场规则

1.考生应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3.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4.考生须牢记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及密码(建议考前将账号及密码写在准考证上),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15分钟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核区域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7.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随身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1.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缺考的考生将限制其重复报名时间,期限为三个月。

2.近期在资料审核和举报受理工作中,发现大量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承诺、虚假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情况,为确保考生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防止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发生,鉴定站将随机抽取部分考生,在考试当日现场进行报名资料原件核查、社保信息线上查询。

3.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上传真实、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及标准证件照,因弄虚作假、虚假承诺、虚假证明等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凡考生提供伪造、虚假报名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考试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

4.每月115正式报名、资料审查等期间,为确保数据准确以便开展考务工作,此时间段暂不处理变更申请。每月16日至本月底受理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标题考生姓名+“报名信息修改”。邮件内容: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3.考生本人手填并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的扫描照片;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鉴定站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

5.考生考前可使用VR全景“云端看考场”客户端二维码(附件3),熟悉考场环境、入场路线,掌握鉴定流程,全力做好备考应考准备。

6.考生考前务必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考试全程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废弃口罩及杂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七、郑重声明

鉴定站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从未向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授权挂牌“定点培训、考试机构”等称号,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作为考试报名“代办点”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开展鉴定考核及考务工作。所有鉴定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均通过官方权威渠道(带有“官网”标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和“宁夏消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凡是承诺“可插队、保通过、包拿证、交钱办证”等,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

咨询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鉴定站官网:http://jdfzbg.xgt2014.com/fzbg/#/index/52

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

 

附件:1.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VR全景“云端看考场”客户端二维码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5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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