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本站于7月8日至26日开展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人数
首次和补考考生(符合本批次补考条件的初、中级单科不合格人员):
(一)初级(监控操作方向):360人;
(二)中级(监控操作方向):1361人;
(三)中级(检测维修保养方向):280人。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点击本公告附件查看,补考考生不需要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
首次考生登录官网(https://xfhyjd.119.gov.cn)“考生报名入口”完成注册,点击“立即预约报名”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新疆鉴定站”及报考等级职业方向,上传相关资料,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
补考考生在每月1-3日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补考报名,无需审核,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
(三)报名审核
考生提交资料后,请关注系统报名审核状态或手机短信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会列入排队序列,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会收到手机短信及资料驳回原因,应尽快完善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若考生未提交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或连续3次上传资料仍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驳回考生资料,逾期2个月仍未提交修改资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在资料审核中,鉴定站将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考生,采用核查社保资料、调查从业背景等方式,核实考生报名资料,如发现不属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48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分类目录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673号)文件标准收取鉴定费。初级169元/人,理论补考89元/人、技能补考139元/人;中级254元/人,理论补考124元/人、技能补考214元/人。
(二)缴费方式
考生收到手机短信后,请登录系统进入缴费模块,查看考试费用,点击“在线支付”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目前线上缴费仅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工商银行)。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意:考生完成支付后,若系统未显示“已支付”,请勿重复操作,考生可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确认是否“已支付”,若仍未显示,请及时与鉴定站工作人员联系。
四、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考生收到手机短信后,请登录系统完成预选,逾期未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随机分配,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鉴定方式
鉴定分理论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执行计算机上机考试,技能考试分“线上虚拟仿真考核+线下实操考核”和“线下实操考核”两种方式。线上虚拟仿真考核详见官网【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初、中级技能虚拟仿真考核”,“虚拟仿真学习客户端”,可进行在线学习或下载客户端进行练习。考生在预报名时线上选择考核方式,缴费阶段可更改一次,选择后现场考试不得更改。理论、技能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五、鉴定说明
(一)补考考生成绩保留一年,登录系统点击“补考报名”查看有效期限,期限内仅有一次补考机会,需在期限内完成补考考试,否则已合格成绩作废。
(二)补考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得取消,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考试。
(三)理论和技能成绩均不合格和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预约报名。
(四)成绩合格一门的考生若重新预约同等级方向的考试,已合格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全部考试。
(五)考生只允许报名同一批次等级方向的考试,不允许同时预约报名和补考报名,否则系统将自动驳回。
(六)纳入鉴定批次逾期未缴费、缺考的考生限制其重复报名时间,期限为三个月。如需放弃参考请及时取消预约报名,因故无法按时参考的考生可提前联系鉴定站调整参考时间。
六、鉴定要求
(一)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二)考生需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场,完成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
(三)首次考生请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理论考试前需登录开始考试。
(四)考场内全程启用音、视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场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有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场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
(七)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八)考生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考场秩序,尊重考评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康大道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
到达方式:
(一)驾车导航搜索“消防培训基地”,路边设有“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提示牌,由此方向进入;
(二)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对面建机场(公交站)乘坐线路车乌鲁木齐至水西沟镇方向,行至训练基地站点下车,步行约200米到达。
联 系 人:刘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991-5659602
0991-5659603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附件: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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