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4年9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24年9月25日(含)至9月30日。
二、增补人数
本批次共计续增中级1900人。
三、增补流程
1、缴费时间:8月22日—8月24日17时;
2、打印准考证:8月27日起;
3、考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四、鉴定方式
考试当日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理论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考试科目先后顺序由考务人员现场安排,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鉴定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选择技能线上仿真的考生理论机考结束后立即进行中级技能线上仿真必考项考核。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按时参考,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后续不能参考且将禁考三个月。
五、注意事项
1、缴费信息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点击链接即可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考生可在考试缴费阶段自行选择考试形式,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考试形式不可更改,请各位考生多加注意。
2、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3、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4、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度和9月批次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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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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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4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5 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6 广西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名额的公告
8 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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