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鉴定站在核验申报资料时发现:“考生宋*(身份证号141122******0116)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一体化系统内上传的工作证明与实际工作不符。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承诺及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宋*2024年10月批次考试资格,并禁考2年。
2024年10月8日,考生武*(身份证号412901******3017)违规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为严肃考场纪律,根据国家资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要求,取消武*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1年。
考生姚*洁(身份证号410306******0021)、郝*兴(身份证号410306******0512)、倘*迪(身份证号411025******3013)、牛*园(身份证号411624******7226)、李*岩(身份证号410725******1614)、王*辉(身份证号411322******0010)、蔡*欢(身份证号411425******6336)、朱*影(身份证号412726******1265)、纪*宇(身份证号411702******171X)、邱*强(身份证号411322******4537)上传资料作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姚*洁等10名考生予以禁考2年处理。
近期我站将继续加强学历(原件现场核验)及工作证明年限(和工作证明相对应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原件或左上角带二维码的抬头名称为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抽查力度,包含已经预约成功获得排名及完成缴费和完成考试的考生。
另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直接上传高中毕业证进行申报,对于年龄过小或存疑的考生河南站将加强学信网学历现场核验,如发现学历未毕业(在校生最早于毕业当年申报)或与工作证明时间冲突的,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要求全国禁考两年。
已经预约成功获得排号及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有上传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主动取消预约,避免被抽查发现后处以全国禁考的处罚。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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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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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6 广西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名额的公告
8 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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