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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4-10-11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1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计划要求,本站计划开展新一批次鉴定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开展时间

初次报名时间: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

补考报名时间:每月1日至3日

缴费时间:收到缴费短信通知起至10月11日21:00

考生预选时间:自收到短信通知起

打印准考证:自收到短信通知起

考核周期11月1日至30日具体考核时间以鉴定站考务编排为准

二、鉴定人数和范围

本月共计划鉴定8875人。其中,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7125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1750人。

(一)申报补考的考生

2024年101日-3日申报补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

(二)新报名考生

2024年10月完成资料审核并成功缴费的新报名考生。

三、鉴定时间安排

鉴定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考生进入官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日期参加鉴定视为缺考。

四、鉴定考核安排

官网报名考生理论考试全部采用线上机考;技能考试初级技能采用线上虚拟化仿真系统,中级技能采用线下实操考试系统或线上虚拟化仿真系统。

(一)初级鉴定

考生将在半天内一并完成理论和虚拟化实操考试。初级虚拟化仿真系统操作教程详见官网“考试服务”初级技能虚拟仿真考核教程视频。

(二)中级鉴定

为便于考生出行安排,实现半天内考完全部科目,理论、技能考核时间以当天安排为准。

中级技能考核分两种鉴定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选择,二选其一,考核成绩视为最终成绩。

方式一:中级线下实操考核

方式二:中级线上虚拟化考核(补考考生也可选择),分为线上虚拟化必考题和线下常规非必考题两部分,线上操作教程详见官网“考试服务”中级技能虚拟仿真考核教程视频。

上午08:40,下午13:40夜场17:40考生须到达鉴定站门岗处进行登记检录,开考30分钟后报到的不予参加鉴定视为缺考。

五、报名审核流程

(一)鉴定考试官网报名考生

鉴定指导中心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个人手机号,提醒考生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考生接到短信,需在【个人中心】-【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下方附件1“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请考生诚信报名,在报考资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2年内禁考。若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证书信息错误,将无法修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审核结果判定

考生审核结果分为“通过”、“驳回修改”、“审核驳回”三种结果判定。

1、通过“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纳入考试计划后,直接判定为审核“通过”等待缴纳鉴定费。

2、驳回修改:提交资料未达到审核标准,将驳回修改,请考生在收到手机短信后,及时上传补充修改个人资料,等待再次审核。

3、审核驳回:提交资料涉嫌伪造或无法满足当前报名条件的考生;未上传资料附件或“驳回修改”两次以上仍未进行修改的考生。结果判定后,将被驳出预约队列,待报名资料齐全后,重新进行预约报名排队。

六、鉴定收费标准

(一)鉴定官网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鉴定考试费(含理论和技能鉴定)为:初级210/人(初级知识考核费50/人,初级技能考核费160/人);中级280/人(中级知识考核费50/人,中级技能考核费230/人)。单科成绩合格考生,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未通过重新报名考试。

(二)缴费成功后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批次考试,不得申请延期考试或者退费。

(三)所有考生已缴费的状态会在缴费截止后统一变更

★特别提醒:考生缴费时,请认真核对本人姓名和身份信息。费用缴纳错误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责任由个人承担。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弃考(如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预约报名)。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缺考的考生限制其重复报名时间,期限为三个月(时间从鉴定批次结束的次月月初起算)。

七、缴费方式

考生接到全国鉴定一体化系统推送的“审核通过提醒缴费”的手机短信后,通过“河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微信公众号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发布的当月考试公告查看个人20位缴款识别码(附件4)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10月11日21:00前进行缴费,考生需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并输入个人20位缴款识别码完成缴费。缴费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请考生尽量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一天缴费,如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退出了,请等待十分钟系统更新后再重新扫二维码缴费。

特别提示:(一)新缴费系统为河北省财政厅非税系统,每日21点后进行系统维护,此时间段内无法缴费,请考生在每日21点前完成缴费。(二)凡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三)新缴款方式所开票据统一为个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单位报销的考生,需在考试当日现场领取个人票据,凭个人票据和当月考试公告报销。电子发票领取流程见附件6。



 

 

八、请假方式

为推进考生鉴定进度,除本人正生病住院、重大安保等特殊情况外,此次考试一律不得请假。考生需在考试前三向鉴定站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发送至hbsxfjdz@163.com邮箱,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经复核后,确认符合请假条件的将另行安排鉴定考试。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受理延期鉴定安排。考试当天或考试结束后请假视为无效请假,将按弃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考核方式(线上仿真考核、线下常规考核)可于缴费确认前登录本人账号自行选择,缴费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考核方式。

(二)理论机考前,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为保证考场秩序,现场工作人员将不再辅助考生进行登录,因考生无法自行登录,导致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需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

(五)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六)河北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十、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联系电话:0311-85867617(工作日9:00-12:00 , 14:00-17:00)

附件1:《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附件2:《延期申请书》

附件3:《考生报名指导手册》

附件4:《个人缴款识别码》

附件5:《缴费操作指南》

附件6:《电子发票领取流程》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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