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站2024年11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续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增人数
本批次拟续增50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续增考生鉴定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续增报名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四、续增流程
(一)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提醒考生报名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二)缴费流程
1、收费标准:中级220元/人次(理论考核30元/人次,技能考核190元/人次)。
2、缴费流程:考生在收到缴费短信后请先选择鉴定方式(一旦选择将无法进行更改)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安排且无法办理退费。网上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3、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及双科缺考的考生系统会自动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再次报名。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进入考试序列前及时取消预约报名。
注:根据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的收费批复,黑龙江省鉴定站自2024年3月1起,对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和细则见2024年2月22日公告:《关于黑龙江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
五、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考生全部采用线上机考。
技能实操考试:考生在缴费期间,自主选择线上仿真考核或线下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任一关键技能点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0分。
六、鉴定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前往鉴定站考试,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线上实操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进入考场后不允许出考场询问密码,首次登录30分钟后,仍不能登录系统开始考试的,理论及线上实操按缺考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因账号被他人登录导致考试下线中断的,按照违规作弊处理。
(二)考生须在开考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三)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4)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能力应具备以下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不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或现场核实考生报考信息造假等行为,鉴定站有权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采取禁考等措施。
(四)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五)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参考人员,考前禁止饮酒,如违反此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七、其他说明
具体考试要求请详细查看《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八、鉴定地址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鉴定站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333号
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电话:0451-86383318(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
附件: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考生在线支付操作手册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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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