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考生李*辉(身份证号410303******0013)违规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为严肃考场纪律,根据国家资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要求,取消李*辉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1年。
考生王*选(身份证号372928******0291)、沈*(身份证号320481******7213)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一体化系统内上传的工作证明与实际工作不符。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承诺及相关文件要求,取消王*选、沈*2人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
考生赵*伟(身份证号140511******5411)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一体化系统内上传的户口本学历与实际不符。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承诺及相关文件要求,取消赵*伟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
考生彭*丰(身份证号410482******9390)、张*元(身份证号410306******0536)、张*杰(身份证号410306******0513)、乔*宇(身份证号411324******0059)、朱*(身份证号411527******6519)、刘*虎(身份证号413026******0911)、蒋*(身份证号410503******0084)、李*(身份证号411123******0013)、左*茹(身份证号411526******5426)、高*(身份证号410223******0039)上传资料作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彭*丰等10名考生予以禁考2年处理。
自5月份起,河南站对预报名考生抽查工资流水或社保,但仍有部分考生多次上传虚假材料。近期我站将继续加强学历(原件现场核验)及工作证明年限(和工作证明相对应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原件或左上角带二维码的抬头名称为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抽查力度,未被抽查到或被标记存疑的考生将随机在考试当天现场核验,一旦发现申报资料造假等行为,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并禁考2年。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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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海南省2024年12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3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续增鉴定计划公告
5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6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7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第二次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8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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