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今日推荐>正文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4-10-30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我站计划开展本年度12月批次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4000人。
  甘肃站:初级监控操作方向600人,中级监控操作方向1850人,中级检测维修保养方向550人。
  酒泉站:初级监控操作方向180人,中级监控操作方向540人,中级检测维修保养方向280人。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能力要求
  具有较好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详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
  (四)学历要求
  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流程
  (一)预约报名:全天候开放报名。考生可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https://xfhyjd.119.gov.cn)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
  (二)补考报名:每月1日至3日。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自报名之日算起),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报名参加一次补考。
  (三)报考资料审核:全天候审核。考生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审核资料后,我站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为严格落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能力特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报名考生工作经验的审查,强化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自6月1日起,初级考生报名条件不变,中级考生在原报名条件不变的的基础上,还需上传所在单位工作证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和出具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最近6个月的缴纳记录明细),参保单位名称与工作证明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四、缴费要求
  (一)收费标准
  初级鉴定费:190元/人(理论40元/人,技能150元/人);
  中级鉴定费:200元/人(理论40元/人,技能160元/人)。
  (二)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及技能考核方式选择时间:11月4日—11月6日。
  缴费系统和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差,考生确认已缴款成功即为缴费完成。技能考核方式确认后不可更改,未选择技能考核方式的考生,系统默认为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
  (三)缴费方式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为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并实行网上缴纳。考生收到[甘肃非税]缴费短信后,务必于24小时内完成考试费缴纳,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除政策因素外,缴费成功即视为确认参加本批次考试安排,如果不按时参加按弃考处理且无法办理退费。缴费流程:详见鉴定缴费流程说明(附件2)
  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及双科缺考的考生系统会自动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再次报名。因故不能参加批次考试的考生,请及时取消预约报名。
  考试费减免政策:
  (一)对甘肃省内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的人员,凡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直接与鉴定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申报考试费减免事宜。
  (二)省内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凡是军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烈士遗属持证人、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持证人,以及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可直接与鉴定站联系,上传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实行免费鉴定。
  五、考生预选时间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预选时间:11月9日—11月10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1日开始
  请考生务必于本批次考试开始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进行检录。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并判定为缺考。
  六、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初、中级考生全部采用线上机考。
  技能实操考试:初、中级考生在缴费期间自主选择线上仿真考核或线下技能考核。线上仿真考核为:线上必考题合格后,方可进行抽考题考核。线下技能考核为:必考题和 抽考题由考评员现场进行考核并实行线下实操与理论考试上、下午交替进行的模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任一关键技能点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0分。
  七、考前须知
  (一)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核期间,考生应在考官指引下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大声喧哗。
  (二)参加鉴定的考生务必牢记本人注册的账号、密码并进行考前电脑练习(可将账号及密码写在准考证上),考试时因电脑操作不熟练或不会输入账号密码无法登陆考试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如考生本人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3天向报名鉴定站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经复核后,确认符合延期条件的在本批次内调整考试时间并邮箱回复。根据考试规定,不受理跨批次延期申请。
  郑重声明: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任何隶属关系。凡是承诺协助报名可以提前安排考试、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八、联系方式
  (一)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301号(省消防教导队公交站向东40米)
  电  话:0931-7660119(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邮  箱:2907389563@qq.com
  (二)甘肃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酒泉站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酒泉工业园区(西园)纬七路16号(酒泉市内乘坐21路公交车,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站下车)
  电  话:0937-5984155(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邮  箱:3979351374@qq.com
  
  附件1:考生报名提交资料模板
  附件2:鉴定缴费流程说明
  附件3:鉴定费用减免申请书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最新热点

青海鉴定站关于12月份考生鉴定缴费缴款码公示的公告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王某等22名考生禁考的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续增公告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12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福州站12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内江分站关于取消刘某凤考试成绩及证书作废的公告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海南省2024年11月续增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上海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资料造假情况通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延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计划公告山东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违规违纪名单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李某卿等20名考生禁考的公告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江苏站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公告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鉴定计划公告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再次续增2024年11月批次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互动平台

  • 微博

  • 抖音

  • QQ交流群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赵老师许老师

电话客服
客服电话:
15614100238
17531120278
微博动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