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考生郭**(身份证号410882******2512)违规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为严肃考场纪律,根据国家资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要求,取消郭**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1年。
考生吕**(身份证号410703******2012)提交社保作假;考生杜**(身份证号370403******3414)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一体化系统内上传的工作证明与实际工作不符;考生皇**(身份证号412327******2415)、衡**(身份证号410102******4547)、刘*(身份证号410602******0038)、伍*(身份证号320583******3814)、刘*(身份证号412824******3532)、冯**(身份证号410602******4529)、郑**(身份证号410928******0113)、管**(身份证号410923******3010)、刘**(身份证号411123******2534)、杨**(身份证号410185******3562)、颜**(身份证号370481******2231)、刘**(身份证号410526******0037)、李**(身份证号411282******6532)、刘**(身份证号412821******0773)、胡**(身份证号410221******6545)、周*(身份证号411303******1010)、吴**(身份证号410725******0817)、陈**(身份证号411502******0525)、刘**(身份证号411202******5037)、师**(身份证号410123******4425)、秦*(身份证号411327******0613)、王**(身份证号411222******2015)、王**(身份证号140428******0020)未按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相对应证明材料,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承诺及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吕**等人2024年10月批次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
考生张**(身份证号411424******0956)、刘*(身份证号411724******8422)、吕*(身份证号410881******401X)上传资料作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张**等3名考生予以禁考2年处理。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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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2 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5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
6 河南消防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7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续增公告
8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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