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5年1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人数
增补人数550人,为中级监控方向考生。
二、增补人员鉴定考试时间
2025年1月24日-1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三、增补流程
1.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预计12月12日前后发送),提醒考生报名成功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2.缴费流程:考生在收到缴费短信后请先选择鉴定方式(一旦选择将无法进行更改)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安排且无法办理退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如需考试请重新预约排队。
3.考试时间: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1-2天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四、其他说明
具体报考要求请详细查看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准考证预约时间参加鉴定,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回执或加盖派出所印章的临时身份信息证明,同时核对电子身份信息)、准考证(二维码完整清晰)方可进入。鉴定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考生如因不可抗拒性因素无法参加鉴定,须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附相关证明提交鉴定站,且只有一次延期鉴定机会,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参考不可进行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发送至邮箱:jlxfjdz@163.com,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经鉴定站向上级部门申报确认符合延期条件的,方可延期(如未得到准确答复,须按时参加鉴定)。延期申请请见附件。
(三)为节省检录时间,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等候检录,超过检录时间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不能办理考试延期。
(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4)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能力应具备以下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不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或现场核实考生报考信息造假等行为,鉴定站有权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采取禁考等措施。
(五)考生须牢记个人账号和登录密码且不应告知他人,考试过程中账号如果异地登录取消考试资格,按作弊处理。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考生应熟练掌握用电脑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考试系统的方式方法,自2024年7月1日起,现场工作人员将不再辅助考生进行登录,因考生无法自行登陆,导致对考试成绩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开考半小时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六)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缺考的考生限制其重复报名时间,期限为三个月,如需放弃参考请及时取消预约报名。
(七)尊重现场考评及工作人员;如考生对考评过程有异议,可在现场寻求巡考人员帮助解决。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整性,如有问题或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在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吉林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吉林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考生成绩在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
国家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鉴定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025-52198276或通知短信。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988号(会展大街与昆山路交汇东北角,“圣心体检”对面院内,请考生进院后按下图所示箭头方向从东侧鉴定站入口处进入)。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联系电话:0431—85550119
纪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431-82516008
邮箱:jlxfjdz@163.com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1:《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附件2:延期申请表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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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
QQ交流群
微信客服
1 关于准确填写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邮寄信息的公告
3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4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5 河南消防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6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于某等三十三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8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续增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