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今日推荐>正文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

2024-12-16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图片

今日凌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多地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图片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决定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这意味着考生们在报名时无需再提供繁琐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申报承诺书即可。

这一变革不仅简化了报名流程,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考生们可以更加便捷地参与考试,无需再为准备各种证明材料而烦恼。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消防救援局对便民利企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对考生们的关心和支持。

消防行提醒您:虽然各地鉴定站将全面执行告知承诺制度,但仍会依法依规审核申报材料,对于认定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会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以,在享受这一便利的同时,也要认真对待承诺制,不要提供虚假信息。



最新热点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国家消防救援局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即日开展大整治!北京关于2023年2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积压考生鉴定安排的通知北京关于2023年2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积压考生鉴定安排的通知关于全面恢复四川省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江苏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浙江省关于发放2022年第一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河北省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河北省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关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放2021年第二、三批次证书的通知河北省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河北省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甘肃省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疆关于恢复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新疆关于恢复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浙江省关于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的通知浙江省关于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的通知浙江省关于2019年部分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方向申报的通知浙江省关于2019年部分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方向申报的通知关于领取广西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浙江省关于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浙江省关于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关于对湖北省2021年度—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抽查结果的通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2019年第四批次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方向申报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北省关于做好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及2019年历史遗留考生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重启领取2019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