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9年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9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的有关要求,2019年12月22日我省将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并预计于2020年3月份开始分批次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建(构)筑物消防员)初、中级;
消防员(对应灭火救援员)初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1.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上学历。
2.健康条件
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3.申报条件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经过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消防设施操作员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消防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
1.理论考试费:35元/人;
2.技能操作考试费:180元/人(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中使用的灭火器、泡沫液等一次性消耗材料按实际购进价收取);
3.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可享受部分考试费用减免,减免后理论考试费为20元/人,技能操作考试费为100元/人。
四、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时间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就近安排至鉴定站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鉴定点进行考核。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经消防职业培训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培训机构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确认信息后签字,纸质报名登记表需同电子版一致;
5.由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以及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由学校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7.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2张。
8.非浙江省户籍人员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本次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完整填写考生信息并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2mm×40mm,不大于200KB),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请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报名登记表以“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0001张三330602199101010001)统一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
(二)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由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以及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4. 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确认信息后签字,纸质报名登记表需同电子版一致;
5.《关于明确申请免培鉴定有关材料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6.本次报名不接受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的委托报名。
7.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2张。
8.非浙江省户籍人员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本次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完整填写考生信息并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2mm×40mm,不大于200KB),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请考生于报名截止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报名登记表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张三330602199101010001)统一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
注意事项:
1.培训机构结业证书需由经相关部门审批,且具备相应工种、等级培训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出具,其余培训机构出具的结业证书鉴定站不予承认。
2.考生所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在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时,不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作为消防相关岗位见习工作年限的依据,仅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都需审核原件。未提供原件的,鉴定站、鉴定点和报名点有权拒绝受理。
4.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本次报名不接受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的委托报名。经学校培训并委托学校报名的,被委托学校需对委托人的报名条件负责,若发现委托人身体条件、报名资质不符合申报条件和健康条件的要求,鉴定站(点)、报名点将取消被委托学校委托报名资格。
6.我站仅对省内的消防从业人员开展资格鉴定,有权拒绝非浙江省户籍且在我省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的报名申请。外省籍考生需凭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浙江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考试。
7、由培训学校统一报名的,学校需提供有考生信息的花名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花名册》(附件4)并由培训学校盖章。
8、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本次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请学校和考生于报名截止前将统一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取消报考资格。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可到鉴定站、鉴定点或者当地消防部门报名。申报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的考生统一到鉴定站报名。
(二)资格审查
鉴定站、鉴定点将在11月21日至12月2日期间对考生资料进行复审,并在12月3日公布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请留意本网站公告,或者关注鉴定站公众微信号(微信号:zjsxfzyjnjdz)。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12月6日下午16时前。
2.缴费方式:考生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手机转账的方式向鉴定站指定银行账户缴纳考试费。本次报名时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考试费。
3.鉴定站指定账户
账户:浙江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账号:330016535480530044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袍江支行
4.注意事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考生的所在地区、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缴费成功后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次考试,不得申请延期考试或者退款。
5.下列情况视为缴费不成功:①在规定时间以外缴纳考试费的;②未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对考生信息的;③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又交纳报名费的;④未按收费标准缴费的。上述情况需由缴款人凭身份证、银行卡和转账凭证或者记录,在交款后一个月内向鉴定站申请退款,逾期视为放弃。
6.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原件在报名期间向鉴定站申请部分鉴定费减免。
(四)领取准考证
1.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
2.地点:鉴定站将根据资格审查及缴费情况确定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并制作准考证。考生凭银行转账凭证或者手机转账记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1.鉴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鉴定考试单项不合格的可只报名参加该单项的考试(核),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有效期按当次报名截止时间算起。
2.在资料复审结束后,鉴定站还将对申报资料的真伪进行再次审查,如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有单位、培训机构、个人协助考生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照考试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3.理论知识统考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形式,考生需要自带2B铅笔、橡皮和中性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4.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身体状况不符合健康条件要求的,鉴定站(点)有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6.报名点咨询电话。(附件5)
7.报名流程及相关表格说明。(附件6)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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